【岗位职责】
1.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;
2. 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;
3. 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;
4. 其他事务性工作。
【岗位要求】
1. 硕士及以上学历(心理学、医学、教育学专业优先);
2. 具有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(中级)或国家心理咨询师(二级)资格证书;
3. 表达能力强,热爱心理健康工作,积极肯干,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;
4. 熟悉学生工作情况、具有两年以上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;
5. 年龄在40岁以下。
【招聘人数】
1人。
【联系方式】
1. 有意者请登录上海大学招聘网站(http://hreva.shu.edu.cn:8088/)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;
2. 联系人及电话:许老师 66136806